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《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》(发改运行〔2017〕691号)要求,依据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金属学会 中国铸造协会 中国特钢企业协会 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关于支持打击“地条钢”、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》(钢协〔2017〕23号),我区9户钢铁企业拆除了中(工)频感应炉等设备设施,按“四个彻底”的要求于6月底前出清了231万吨“地条钢”产能。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告(见附件)。
来源:招商网络